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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10 有一种转折是不知不觉的有一种转折是不知不觉的 最近,Ada跟我说起人生的转折,她说她期待着这样一种转折,我告诉她说,人生没有转折,所谓转折,也许是一个巨大巨大的弯,你觉得你在慢慢地改变方向,很舒缓、角度很小,但最后拐过这个弯,你就会发现,风景不同了,心境不同了,于是,你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已经悄无声息地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转变。 我说的这些,仅仅就是我人生体会而言,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有很多次,我试过,从明天起改头换面、涣然一新的尝试,但发现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我们沉浸在一种灰蒙蒙、粘乎乎的东西里面,这种东西虽然不危险,但却使我们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前行下去,我把这种藕粉状的东西叫做现实,现实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你不可能从一条路跳到另一条路上。 我知道,其他人可能不是这样,他们也许在做着布朗运动那样的碰撞,也许像电子游戏踩蘑菇那样从一个点跳到另一个点,有的像舒马赫开着法拉利一样。 但对我来说,理想的人生应该是以30码左右的速度行驶在风景如画的盘山公路上,别人要超车,要加速,要拼命去达到那个目的地,就让他们去吧,他们要鸣喇叭就让他们鸣吧,我只管开我自己的车,看看风景,听听音乐,(一定是左岸香颂),让车窗半开,让山间的风穿过我的灵魂,让四月的阳光照耀我的前路。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这一生,只要享受生活,只想去听听那些发自灵魂深处的真实声音,和我有缘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共生于这个渺小的时间段,同处于这一片苍穹下的那些人们,我想去多听听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看法,我觉得如果这样,我就会觉得我这一生过得很充实,人来一趟世界不容易,我是彻头彻尾地享乐主义。 当然,我期待在每一个转弯过后,我都能看到那让我陶醉的风景。 2006/3/18 在楼顶上看风景(上)昨天晚上去楼顶看风景,从天台上看我们的世界好象有些不同,遥远的灯火和无须仰视的摩天大楼变得亲切起来,在上海有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在浦东的时候每次坐在出租车上看外面的摩天大楼都有力不从心感,高度决定一切,像是某句广告台词说的。 旁边的运河潺潺流过,我听到遥远的地方有驳船的马达声,喝着一罐喜力啤酒,对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只有夜晚的风在头上呼呼作响。 2006/3/15 如果我是女的,就要混成这样近日看高晓松的博客,这故事写得有意思
如果我是女的,就要混成这样 如果我是女的且长得好看,我要这样成长 如果我是男的不管好不好看,我要这样长大的女人
如果一切能重来,我——
幼儿园与小学时,由于女性特征不明显,所以浑浑噩噩虚度。 初中开始身体萌动,以各种文字交流方式与男生逗: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QQ、MSN、小型怀春社区聊天、青春萌动劲爆博客、角色扮演电子游戏以及网上棋牌乐等所有及其他能隔着空气接触男人的方式——但是,有一样——绝不让他们丫碰一下!绝不!一定要把话题引向星星月亮海水蔚蓝透明天空云卷云舒三月小雨九月落叶焚诗葬花一滴泪水的成分与星座对爱情的折射作用等等使他们从硬到软从软到湿从经常湿成长为一个——诗人——很容易就被打败的那种! 高中:疯狂的,天昏地暗的,无比腻的,没够的,和一个男生接吻——从早到晚,每个课间,上操的时候趁排队之机也要勾搭一下小拇指,下课就钻进学校方圆五里的每片树林狂吻——但是,有一样——绝不发生那种关系——就是说——绝不做爱!绝不!跟丫谈深深的爱情,真的那种,悠长的,伟大的,用很多与时光有关的词汇形容的,包含一千种海誓山盟的,琼瑶与金庸合写的古龙一点没掺乎的——纯粹地,脱离了低级趣味地,高尚地——和丫谈到高三毕业,考进两所相隔万里的大学——分手!哭俩星期,写咏春伤逝诗十四行,和丫不停见面说离愁别绪互相折磨五次(但每次都拒绝了丫临别做爱的请求),各自在小胳臂上烫烟点二至三个,互相说“你是我今生的最爱”一次。再见! 高三暑假:第一次画上浓妆,上街,陌生人停车搭话——就是他!跟他走,回他家,毫不反抗,上他床——第一次做了那种叫爱的——完事起身,穿好衣服,拒绝丫留电话最起码留下名字的请求,在丫无比惊愕的注视下开门离去——扔掉这个贞节包袱,拿起武器,轻装向大学前进! 大一:征服学校里最拽的男生,疯狂和丫做爱但从不说“我爱你!”——经常深邃,喜怒无常,弄得丫患得患失,每天从端着早饭的清晨到给我买宵夜的下一个清晨都亢奋着——为讨我欢心,猛烈地踢球打架组乐队,猛给家里打电话要钱,甚至提出在校结婚的疯狂建议——而我只是淡淡地说“你很好,真的,但我心里有个人一直抹不去。”丫疯了,有时下雨跑到我楼下大喊“我爱你!”惹得全楼女生将我目击致死——我不在乎,他有一次趴在我身上咬着我的肩膀问我我的第一次“是不是给了那个人?”我越过他的肩,看见窗外远处有一只乌鸦划过天际,我小小地哭了,其实我挺喜欢这个男生,但我不属于他! 大二:给一个四五十岁的有钱老头当二奶——自由的,清闲的,富有的,生活。做爱频率从大一的每天两次减少到每周一次,再也不用被逼着回答“你到底爱不爱我(这谁写的歌?)?”的问题。老头阅历丰富,有时给我讲讲辽阔世界和人生,挺好。有时嫂子管得严,老头就带我去海边,慢慢地看海,老头接好多电话,有时愤怒,但我依然能清楚地听见海鸥的叫声,被海潮淹没——老头总是说“几时你要嫁人了就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别叫人骗了,要真靠谱,我送你嫁妆,嫁妆多,不受婆家欺负。”老头挺好的,有时慢慢抚摸我的头发,有点爱情,但他不属于我! 大三:小的老的都经过了,不想恋爱了,出去混——大款大腕大哥大官每天都有混不完的局:“演戏吗?”“不!”“包你吧?”“滚!”——我只管喝酒跳舞喝酒唱歌,混到天亮——有时跟个把喜欢的人回回家,跟谁也不超过三次,恋爱免谈。一年之内阅男之数从原本的三个增加到十五个左右,但不吸毒,一点也不,绝不! 大四:从衣柜里翻出从前清纯的行头,报几个托福GRE班,开始读书——在强化冲刺蒙题班里被各校有志男生搭讪——挑个清华的研究生——有能力,有责任感,最好是处男——帮我办好一切——出国前跟他回乡下看他的父母乡亲,给许多人带去欢乐。 在美国,他很爱我,什么也不让我做,包括讲笑话——其实讲了也没用,丫听不懂。做爱的姿势只有一种,丫看见我胳臂上的烟点,但没问什么。丫跟我讨论结婚的问题,说丫的绿卡快下来了,现在结婚我的绿卡也会很快,很快——美国哪都好,就是哪都不让抽烟——有一天我坐在校外的路边一口气抽了半盒烟,然后回家把我的东西都搬回学校了——他后来来找过我两次:一次是给我送我那辆车的保险,一次是说有个工作挺好的问我毕业了愿不愿意去——我们喝几杯咖啡,很温暖。 在学校和老外谈了两回恋爱,有个打橄榄球的,身体真好,比老中好许多,真好。 研究生毕业了,嫁给一个玩够了的白领,生了个好看的混血宝宝,心安理得在家待着——本来也没什么理想哪怕爱好——想想,唯一一直喜欢的,也就是,那个叫,爱情的。 老公的衬衫上出现了唇印,也好,离婚吧。丫挺好,该给的都给了。谢谢。孩子归他了,也好,说心里话,他比我好。 再后来呢? 想不出了—— 有一个选项是回国遇见高中那个“你是我今生的最爱”,逼得丫妻离子散——这太残酷了——尤其是我依然爱着他! 我想说,我迄今的生活让我懂得了以上成长的美好!以下的,还在想,大伙给,帮个忙,想想…… 2006/3/12 语言的爆发力问题语言的爆发力问题
小说的灵魂在第一句话,大学的时候许志强老师曾经多次提及《百年孤独》中的那个著名的开头——“很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请试想一下,在两点三十分某个昏昏欲睡的午后,在那老不堪言上午杭大外语楼一楼某个静静散发着木头腐烂清香的教室,窗外那不知名的花正开得如火如荼,我听见他的声音像缓缓的河一样在教室里静静流淌,流过我们的灵魂。 此外,他也非常推崇另一部小说,杜拉斯的《情人》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认为这两个开头都非常不错,属于一个标题出来,就足够有几十万、上百万字容量的信息蕴涵在这样的几句话里的开头。现在的读者对于作品非常挑剔,第一句话如果没有能够带来足够多的信息量和无穷的可能性,那写小说的差不多可以缴械投降。 不妨设想一下,试着写几个这样的标题来,比如
邻家女孩小苑的变坏始于一次偶然事件。
张小翔在1963年的下午两点走出门去,他的手上拿了一把马刀,他对所有见到的人说,我要去砍了我的老大,我实在是受不了这个人了。
( 呵呵,胡思乱想一通。)
2006/3/8 他们十六七岁他们十六七岁 从我新家的阳台望出去,是一个中学的操场,总是显得干净而淡漠,像是一个冷艳女人的表情。 惟有10点多学生们做广播操的时候才有一些不同,先是一阵舒缓的音乐,然后突然跳出来瑞奇·马丁在2002年世界杯唱的那首歌,“GO GO GO ,奥雷!奥类!奥类!”天动地摇,声音巨响,接着穿着统一蓝白校服的中学生鱼贯从各教学楼里跑步而出,值日生拿着评分册开始点名,教导主任在喇叭里开始大呼小叫,整个操场乱成一锅粥。 年代不一样了,以前我们做操是放骑兵进行曲的,现在开始放瑞奇·马丁了,十多年的时间,事情多少发生了一些改变。 我站在阳台上看着那些中学生们做操,懒洋洋地伸胳膊踢腿摆弄着他们正在发育的身体,十多年前,我们也这样来着,踢腿、伸胳膊,想到这一点,感觉有些奇怪,同时,也有些怅然若失。 做广播操的年代算是一去不复返了,以前非常讨厌广播操,因为不喜欢与一大群人在同一时间跟着同一节奏做着同一个动作,想想就会觉得可怕,但现在我倒是有点怀念那个年代了。 那些做广播操的中学生,他们正十六七岁,正处于一个未来充满无穷可能性的年龄,喂马辟柴,还是周游世界?未来并不清晰,只是站在通向未来的门外,依稀已经看到另一个世界的光芒和声响隐隐传来。 就像一条路,它有无数的分叉,无数的支路,你会充满希望,因为你不知道每一次选择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而随着你在路上越走越远,你的选择也越来越少,遥远的风景已经越来越清晰,此时此刻你会怀念,那些你没有去走的岔路,会有怎么样的风景? 如此说来,广播操是学生时代的特权,而我所遗憾的,不过是那些已经失却的可能性而已。 2006/3/6 《奥斯卡》颁奖典礼随想早上10点种,78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举行,我看见无数骨架硕大的西方美女走过红地毯,一次次折磨我的东方式审美眼光,好在章子怡的出场还是让我心里多少有些安慰,在济济佳妮中她不是最耀眼的,却是最从容的,一种东方式的从容淡定,一种不锐利的美。
相同的表情挂在李安导演脸上,还多了一份自信,最佳导演奖,实在是不赖。当然,我听到他获得奖项时,中央六套的主持人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分贝,“全球华人的骄傲!”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好象是在全世界范围内华人的又一场胜利似的,我们总是以在西方价值评判体系中得到认同而感到骄傲,有这必要吗?期望别人的一个奖项带给我们的自信恰恰反映出我们在民族文化上的不自信,真是绝妙的讽刺。
当然,最引起我兴趣的是杜鲁门·卡波特这位作家的生平被搬上了银幕,以他名字命名的《卡波特》获得了最佳导演、最佳男演员和最佳影片的提名,并最终获得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我看了银幕的几个片段,电影上与他的照片出奇相象。头硕大样子很像个滑稽的蛤蟆,据说他一天要抽50根烟,50根!
他的作品我只看过《圣诞节忆旧》,个人感觉,这个作家的特长在语言风格上,到现在还非常怀念,整部小说所弥漫着的烛光摇曳的类似炉边谈话般的温暖呓语,语言的氛围感特别好,像是有什么人坐在你身边,手里拿杯咖啡,出神地望着窗外的雪花,说着遥远年代里的什么事。 比较失望的是,到现在还没有读过他的名篇,也就是为人所称道的《在蒂凡尼的早餐》,去过所有的书店,全部都买不到,非常让人失望,不过通常情况下,作家的名篇都是听上去很不错,但看了以后结果也是失望,这我有体会。《在蒂凡尼的早餐》早在六十年代就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成就了波斯猫一样的奥黛丽·赫本。
热切盼望能够借此机会,某个比较理想主义的出版社把杜鲁门·卡波特的全集出一下,要商业炒作一下也很容易,发行量应该不至于太糟糕。
关于这个作家,我一直比较疑惑的是,一个小时候长得还比较帅的小男生怎么长大了成这么一副德性?让我感到比较有意思的是,他跟梦露的跳舞合影照实在是太搞笑了,感觉好象是梦露手臂下的拖油瓶似的。 2006/2/26 卡森·麦卡勒斯——《伤心咖啡馆之歌》《伤心咖啡馆之歌》——卡森·麦卡勒斯 昨天,终于看到了我盼望了大约有十年的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实在是了不得,十年以来,最早看到这部小说是在苏童的阅读回忆上,他用一种带着南方运河般潮湿而舒缓的笔调向我们重复着那些遥远的人名和他们的作品,辛格,契佛、雷蒙德·卡佛,还有卡森·麦卡勒斯——〈伤心咖啡馆之歌〉。 我想象当他在1983年的阁楼里读到这样的文字的时候,那感觉也许就像我在1986年从双卡收音机里听到约翰·丹佛的〈乡间小路带我回家〉以及日本某摇滚乐队的“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具体是哪支乐队记不清楚,只知道是日本的摇滚乐队,因为在近期看了〈青红〉,那上面就有那样一幕镜头)我还记得磁带是东芝牌子的,那里面全是不知从哪里偷录来的外国音乐,音乐模糊不清,不断有沙沙作响的声音,间或还有人的咳嗽和谈话的背景声音。 但我还是觉得那样的音乐带给我的震撼力,这种震撼力相信许多人都能感受得到,我想说的是,我一下子就记住了这部小说,仅仅因为它有一个了不起的题目〈伤心咖啡馆之歌〉,这个短语经常在我脑海里出现,发呆、等车或是想写点什么却写不下去的时候。每个人的心里深处也许都沉淀着这样的东西,一段旋律、一个姿势,或是一个短语,在某时某刻,它们像海浪一样被带到海平面上。 我相信,当卡森·麦卡勒斯在打字机上敲下这样一个标题的时候,小说便注定应该是一个了不起的故事,悲伤而美丽,对我来说,好的故事应该是悲伤而美丽的,这话就像艾斯美曾经说过的,于是便有了这样的标题〈献给艾斯美的故事——怀着爱与凄楚〉。 这样让我触动的标题还有许多,比如苏童的〈你丈夫是干什么的?〉,这个标题的被问者是一个女人,问问题的肯定是一个男人,(按照小说的逻辑),这样的问题突兀、直接,潜藏着各种发展的可能性,此外还有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光是想到这个标题,就觉得自己快长出翅膀,想要沿着天际线去飞了。 惟一文不对题的是辛格的〈如烟往事〉,总之,看了半天以后,完全没有我们通常想到这四个词时所联想到的东西,辛格像一个老祖母那样絮絮叨叨地说着那些亲戚们的事情,期间出现几百个人名和地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搞得像本家谱,要想看懂此书,看来只能像FBI调查黑帮一样在黑板上画出各人之间的关系图,也许辛格是一个犹太人的关系,有比较强的家族观念,倒是他的另一部小说〈记住我这件事〉,倒更能让人记住他的那件事。 至今在中国没有出过卡森·麦卡勒斯的作品集,书店的书架上像落叶树换树叶那样一茬一茬地更换着这样的书〈托尔斯泰全集〉〈红字〉〈巴黎圣母院〉,不是托尔斯泰就是雨果,不是雨果就是霍桑,每个出版社凡是要出一些外国名著,都是这样的入选书目,弄得花花绿绿的全是不同版本的托尔斯泰彼此心安理得地挤在狭小的书架上。(现在的图书出版模式越来越像是汽车工业那样的生产模式,大众、本田、现代差不多就能对付现在全中国的买车需求。) 有意思的是,一直以为卡森·麦卡勒斯是个男人,结果看到作者本人的肖像才知道是个女人,按照女作家这样一个圈子的标准来看,应该算是偏上水准。通常情况下,每次看到作品然后再看作者本人时,通常会有这样的感觉——真的是这个家伙倒腾出来的吗? 卡森·麦卡勒斯的其它几部小说的名字也很有特色,《婚礼的参加者》,还有那个著名的《心灵是孤独的猎人》,像大多数美国女人一样,卡森·麦卡勒斯结过婚,也离过婚,像是开着辆没有方向盘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乱窜一般的生活,她死在大约在六十年代的时候,最后一张黑白照片照的是她的墓地,墓地很小,混在三十多个千篇一律的乳白色十字架里,很容易被人忽略。 《伤心咖啡馆之歌》,如果真的有这样一首歌的话,我想那是在她的墓地最适合放的一首曲子。 2005/11/1 村上让我无比失望
2005/10/26 芝华士人生这是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 这是我们的伙伴 这是没有输赢的乐土 这是我想要的生活 这是芝华士的生活 最近疯狂喜欢芝华士的那个阿拉斯加冰钓的广告,有许多次,甚至都掐准时间,就为了等这个广告,看广告看到这种程度,我想我是有点走火入魔了。 冰雪、静海、天空是那么广袤;钓鱼、闲聊、时间在此刻成为永恒。生活在生活之外,徜徉在世界的彼岸,这是我想要的生活。 没有输赢的乐土,这个世界怎么可能没有输赢? 只希望能够有片刻余暇,去看看落日,看看海,钓钓鱼。 还记得曾经有次去青岛,一个人去八大关那边玩,那是一个工作日的午后,那些林荫小道上,竟然没有一个行人,阳光在林荫的缝隙间跳跃,街道上还残留着暮春即将过去后的温婉情致,那一带都是当年德国人造的别墅。我走累了,就躺在一块绿得心旷神怡的草地上,看着高高的天空云朵的积聚变化,只有轻轻的风吹着我身旁的草微微颤动。 我想这就是我要的那种感觉。类似那个广告给我传递出的那种感觉。 PS:最近在网上找到了这个广告Media,在播放的时候飘忽的乔丹也非常欣赏,最后还找到了这首歌的完整版,终于可以不用每次就听30秒的了。 又又PS: We could be together Every day together the moon has fully risen and shines above the sea As you glide in my vision the time is standing still 这首歌只是为了这个广告做的,没有完整的, 2005/10/10 一刀流的由来 最近常有人问我一刀流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们猜了半天,有说是一刀下流,有说是一刀人流,还有一刀流氓。 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于是我决定讲一个故事。 古时候,有一个刀客,想在江湖上弄出个响亮的名号,于是他立志学遍天下的各种刀式流派,成为一代大侠。 他遍访天下名家,通过各种机缘学得各种武功秘籍,学了九九八十一种刀法,招数越学越多,变化层出不尽,破剑、破刀、破镖,对手出什么招,自己皆有克敌之策,自以为学得天下武学的真谛,于是去拜访了当世的刀术名家隐。 隐坐在堂中,微闭双目,坐下门人三四,皆屠鸡贩狗之流。隐说,你来学刀法吗,请坐在最后。 有人牵出一只鸡来,隐说,你们看好,我要出招了,说着平平一挥,将鸡斩为两段。 众皆晕倒。 刀客说,这就是你的武功?隐说没错。 刀客问,那其他招式呢?隐说,只此一招。 刀客大笑,说我学了九九八十一种刀法,有万千种变化,你只会这平淡无奇的一招,你也配称当世名家? 隐说,学那么多招也是杀人,学一招也是杀人,那为什么要学那么多招呢? 刀客说,你这样平平一挥就能杀人? 隐反问说:如果你把这一挥练得比世上所有人都快,都狠呢? 刀客若有所思。 若干年后,这世上出了一个名叫一刀流的杀手,他用刀来杀人,也用刀来杀鸡,杀狗。但不管怎么样,他从来只用一刀。 也许,这世上最厉害的刀法永远只有一招——单刀直入。 2005/9/27 一个朋友的在晚上十二点的电话 我记得我那个朋友,有一种非常其特的打电话方式。 通常一般人接电话,往往是:“喂……”,有的则彬彬有礼:“喂,你好!”有说“喂,哪位?”有说“请讲。”的,有劈头盖脸就“怎么说?”的,还有豪气干云大叫“兄弟啊!”的,(恨不得狠狠拍你两下肩膀,苦于拍不到,只能大叫。) 当然,还有说外国话的,大都是海龟。有“HELLO”的,甚至还有说“莫西莫西”的,我第一次听到差点电话机都掉到地上。这个人不是日本人,也不是日本海龟,只是日剧看得有点中毒。 我的一个小学同学在上海大众做经理,有天下午因为某事给他打了四次电话,每次电话那头传来的绝对是事务性的低沉的男中音:“喂,你好!”好象是电话自动答录机里发出的一般。音强恰到好处,音质像十八世纪的英国绅士。我估计光凭他的声音就足以为大众汽车公司争取到两成潜在的女性消费者。 据说,接电话就是给人树立第一印象的时候,这是一个就怕别人记不住你的年代,所以在接电话的时候弄出点标新立异来无论对事业还是对感情都有潜在的巨大帮助。 最后说说我那个朋友,他打电话,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有时他打来电话,我“喂……”,他沉默半秒钟,然后突然很认真地跟我说道“想去隐居了。”绝对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但足以把你从凳子上惊起半米高。然后就探讨该去何处隐居的事宜,是九华山呢还是武夷山?极其认真仿佛在谈的是买受机到底是三星的好呢还是诺基亚的。 有时则是莫名其妙的“上帝死了。”“这个世界还有救吗?”之类的话。反正接他的电话,他从来没有什么“喂,你好。在忙什么呢?”之类的正经言词用以过渡,直接就奔主题,而且这个主题绝对形而上得要命。而且我知道,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绝对不是寻开心而是真的有感而发。 最近我们这些朋友都接到了他的同样内容的一个电话。 有天晚上,十二点多,反正具体时间没看,我半梦半醒间,电话那头传来他的声音:低沉的要命,好象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终于下定决心一般。 “我想结婚了。”他很严肃地说道,感觉好象是革命志士马上要上刑场慷慨就义一般。 我哈哈大笑。 还有一个朋友的幽默感可能比较差,他非常认真地跟他争吵道:“你要结婚你就去结呀,跟我说有什么用。” 这个秋天会有很多婚礼,我现在最期待的就是他的婚礼,我也很期待他会在婚礼上有什么表现。据说他已经在为婚礼上该讲些什么而认真准备,搞不好会吓人一跳。 他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从来学不会说“喂,你好……”,或者从某种角度上说,他不在这个社会潜规则的管辖范围之内,所以我们都这样来说他:“一个很好玩的人。” 2005/9/21 怀念冷空气怀念冷空气 冷空气什么时候来呢?每天中午骑车去单位的时候,走在汹涌的阳光里,我总是这样在想。 北京的朋友说北京已经在穿夹克了,西安的朋友说西安在穿毛线背心了。 我们这个城市的天气所处的地理位置实在是无趣至极,临海却看不到海,还要受亚热带高气压的影响,每年从五月开始,气温表就神经质地跳到30度以上,然后粘乎乎热不拉几的夏天就要死气白赖地在我们这里直到10月中旬,当城市的第一片秋叶落下,到地上满是枯黄的落叶,这样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两个星期。 秋天就好象在我们这里驻足片刻,抽个根烟,然后像村上春树某部小说的主人公那样说了句——这里没有我的位置,用脚碾灭烟头,然后匆匆而去。 给我的感觉秋天好象只停留一支烟的工夫。 委实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秋天! 黄叶落在翻开的书页上,窗帘轻轻被风吹起的瞬间,鹅毛笔写的信笺,柔弱的阳光、散淡的光晕,清冷的风,跳动在树叶间的光影,走路时沙沙作响的落叶声、穿着温暖的毛衣,手捧一杯热热的信阳毛尖发呆的感触,这样的感觉停留的时间实在太短。 想起去年,一直想拿着我的FZ-10去拍个类似《秋日·印象》之类的照片,短短两个礼拜一过,等我再去植物园的时候,我发现拍出来的照片已经没有一点秋天的感觉了。 喜欢一个季节跟一个人的心境有关,倒不是因为忧郁,只是现在越来越喜欢含蓄而内敛的东西,夏天的那种喧嚣的、狂欢式的欢乐气氛总觉得广告意味太浓,就像个年纪一大把了还在装嫩的人一样。 心里是一片秋日林野的沉寂,宛如一声从天籁传出的叹息,这就是秋天。 “并不是你喜欢秋天,其实你的心里就已经是一片秋天了。”MSN上的一个朋友这样说道。 电脑放着《Try to remember》,我现在在想,是不是到了冬天,我也只能听听Brain Crain的《Snow fall》〉,去想象一下我们这个城市的第一瓣雪花从天而落的情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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